農藥施用后,能夠有效防治病蟲草鼠所持續(xù)的時間,應稱之為持效期,而不應稱之為殘效期。“殘”字含有貶意,如殘渣余孽、殘羹剩飯,因此農藥殘留是人們不希望看到的現(xiàn)象,例如磺酰脲類和咪唑啉酮類除草劑在土壤中的殘留時間很長,有的可達2~3年,而且連續(xù)使用還會在土壤中繼續(xù)累積,因而極易對后茬敏感作物產生藥害,造成減產甚至毀種。江蘇省1994年推廣使用胺苯磺隆防除油菜田雜草,使后茬1 333.4公頃(2萬畝)水稻受藥害,損失達數(shù)百萬元,這種因藥劑殘留在土壤中所引起的藥害稱之為殘留藥害,用“殘”字是正確的。
農藥持效期的長短與藥劑性質和施藥條件等因素有關,久效磷噴灑的持效期為7~10天,拌種的持效期可達30天左右;辛硫磷噴灑在作物表面上,受日光照射較易分解,持效期只有3~5天,若施于土壤防治地下害蟲或拌糧食防治倉庫害蟲,因避免了日光照射,持效期就很長。由此可見,農藥持效期的長或短,都不是缺點,它可為人們科學地選擇、利用農藥提供條件。對收獲期短或直接食用的蔬菜、瓜、果、茶葉等作物,宜選用持效期短的農藥,以減少農藥在農產品中的殘留;對大田糧棉作物,宜選用持效期較長的農藥,以減少施藥次數(shù)。